新聞來源:眉山網
更新時間:2019-05-10 09:42:25
責任編輯:羅思源
眉山網訊(記者 黃海波)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全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以下簡稱建議和提案)辦理工作,日前,我市出臺《眉山市人民政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以提高辦理工作質量和效率。
《辦法》指出,辦理工作包含交辦、承辦和答復三個程序。在承辦過程中,承辦單位應當在交辦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人大代表、提案者銜接,作深入細致了解;逐件研究分析,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單位內部交辦,明確具體承辦部門、承辦人員、辦結時限和目標要求。同時,應當在交辦之日起3個月內辦復;個別涉及面廣、處理難度較大的,在征得市政府辦公室同意后,須在6個月內辦復。承辦單位單獨辦理的建議和提案,由承辦單位直接書面答復。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辦理的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主辦單位應當主動與會辦單位協商;會辦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在交辦之日起1個月內將會辦意見反饋主辦單位;形成一致意見后,由主辦單位統一書面答復。
在答復過程中,承辦單位要認真審核答復函的內容和文字,嚴把法律政策關。形成答復函后,承辦單位應當及時與人大代表、提案者當面溝通,不能只采用電話或郵件形式答復。答復函主送人大代表或提案者時,應當同時附上辦理反饋意見表。待人大代表或提案者簽署反饋意見后,將答復函及辦理反饋意見表分別抄送市人大常委會人代工委或市政協提案委和市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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